很多人质疑,雷军官宣小米自研的第四代pTSF到底靠不靠谱,而华为这边和三月科技又是啥情况?
我说句公道话。通过专利可以查到,小米的确有相关技术专利申请,华为早期有大量联合技术专利,所以两家的确都有涉及发光基材的研发。但真正技术归属权,依然还是清华大学段教授的团队。
但据我了解,三月科技这边和华为有合作,而小米也持有三月的股份,所以都有贡献。
当然,发光基材的研发,更多是华为和小米作为甲方投钱进去,你要说两家参与度有多高嘛 em… 我明说了:研发新分子材料是需要经费的,两家都投了钱去搞这个项目。
公正看待,小米和华为都是pTSF技术的推广+应用的科技企业,是产学研结合的一个最佳案例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