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了唐时达和唐一达的纠纷,哥哥冒用弟弟名字进入湘潭大学,大概率是真的,不然湘潭大学也不会撤销学历。问题就出在承诺补偿的200万上——北京一套房,赚的可不止这些钱,哥哥拎不清呀。
这对兄弟的情况确实有点绕。两人的母亲肖女士说,当年她怀着孕跟丈夫闹离婚,在去姐姐家路上生下了一对双胞胎。姐姐的丈夫姓唐,就给两个孩子取名唐时达和唐一达。
因为离婚后经济困难,她把哥哥唐一达带在身边养,弟弟唐时达由姐姐家收养。两个孩子虽然是双胞胎,但一个由养父母安排提前一年上学,另一个晚一年入学。这就是为什么两人同龄却不在同一年参加高考。
不过弟弟唐一达的说法完全不同,他说自己原来叫潘峰,被送去姨妈家才改名为唐时达,哥哥叫潘涛,比自己大一岁。2001年,他以“唐时达”的名字考上湘潭大学,但觉得学校不理想,打算复读。母亲觉得名额浪费了可惜,就让成绩不太好的哥哥顶替“唐时达”这个名字去上了湘潭大学。弟弟改名“唐一达”复读一年后,考上了中国人民大学。
对此,哥哥唐时达完全否认,说从来没有什么顶替,自己本来就叫唐时达,湘潭大学是自己考上的。
兄弟俩毕业后都留在北京发展。哥哥后来读完了湘潭大学本硕、南开大学博士、北大博士后,还拿到了北京户口。弟弟读完书后,进了体制内工作。
2012年,哥哥想在北京买房,但当时还没有北京户口和购房资格,就借了弟弟的名额。房子总价285万,母亲出了135万首付,剩下的贷款大部分由哥哥还。一家人住在一起,弟弟一直认为这是家庭共同财产。
2016年,弟弟的单位清理集体户口,他必须把户口迁到这套房子里。户口一迁,对应的学区从西长安街学区变成了广安门内牛街学区。弟弟觉得孩子上学受了影响,是因为哥哥占了自己的名额买了这边的房子,提出拿出房子升值的一半作为补偿。
哥哥则认为房子本来就是自己买的,自己一直还着贷款,不认为要补偿弟弟,还要求弟弟赶紧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。
2017年,兄弟俩上了法庭。法院一审支持哥哥,判弟弟过户。弟弟不服,官司一直打到北京市二中院再审,最终还是败诉了。
败诉后,弟弟向湘潭大学寄了一封举报信,指控哥哥当年冒用他的名字和高考录取身份上大学。
哥哥慌了,提出和解。2018年1月,两人签了一份《房产处理协议》。哥哥答应补偿弟弟360万,当场给了160万,剩下200万打了欠条。作为交换,弟弟写了一份检讨书承认“举报不实”。
问题就出在这200万上,哥哥到最后还是没给这200万。弟弟再次起诉追讨欠款,同时重启了学籍举报。湘潭大学也正是在这次重启之后,于2018年年底再次作出了撤销唐时达学历的决定。
这一下连锁反应就来了:本科是根,根一断,上面所有东西都站不住了。哥哥的南开大学博士、北京大学博士后资质同步失效,已经到手的北京户口也被注销,国企工作也丢了。
哥哥不服,起诉了湘潭大学。官司从一审打到二审,湘潭大学一直胜诉。2025年8月,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,认定湘潭大学撤销学历“主要证据不足、违反法定程序”,程序违法。高院责令学校重新作出决定。但同年11月,湘潭大学再次以同样理由撤销了唐时达的本科学历。
唐时达再次起诉。2026年8月18日,这起案件在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,弟弟唐一达作为第三人首次出庭。
这场拉锯战打了快十年,只能说没有一个赢家。
弟弟赢了举报,输了亲情。他被借名买房,错失学区,陷入家庭矛盾后与妻子离婚,工作被调岗,升迁无望。
哥哥赢了房产官司,输了整个人生,北京户口没了,国企工作也丢了,学历一夜清零。
母亲夹在中间,眼见兄弟反目,家庭破灭,却无能为力,说“不死也脱层皮,很难受”。
这件事捋清楚后,也不难理解。哥哥当初用弟弟的名字上大学,大概率是事实。如果湘潭大学没有掌握确凿证据,不可能在第一次被高院撤销决定后,再次作出同样的撤销决定。
至于北京那套房子,理应是家庭共同财产,妈妈出首付、弟弟出名额、哥哥还贷款,各自都有付出。况且弟弟要的是补偿,而不是房子所有权,是合理的。
那套房子是2012年285万买进,到2017年打官司时已经翻了好几倍。哥哥靠这套房子赚的,远远不止360万。如果当初他把那200万给了,弟弟也许不会重启学籍举报。
可惜人生没有如果,有些裂痕一旦撕开,就再也拼不回去了。
信源:《弟弟举报哥哥“冒名顶替上大学”疑案明日开庭》红星新闻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