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西安,已婚且与丈夫感情冷淡的张某,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李某,两人很快发生关系。

梅姐说法 2025-09-13 18:06:55

陕西西安,已婚且与丈夫感情冷淡的张某,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李某,两人很快发生关系。3月3日晚,两人在郊外车内发生关系后李某突发疾病,张某因害怕暴露没打120还拿走手机离开,40多分钟后李某死亡。家属索赔48万余元,一审判决张某担责15%,二审维持原判。 张某已结婚多年,可她和丈夫的感情却如一潭死水,冷淡得让人心寒。每天回到家,两人几乎没什么交流,日子过得平淡又压抑。 2023年2月的一天,百无聊赖的张某拿起手机,打开了某信的摇一摇功能。她想着或许能通过这种方式找到一些新鲜感,排解内心的烦闷。很快,她就摇到了李某。两人加上好友后,越聊越投机,仿佛找到了久违的知音。 仅仅聊了几天,到了2月25日,他们就按捺不住内心的冲动,迫不及待地在酒店见了面,还发生了关系。 从那以后,他们的关系愈发亲密,仿佛陷入了一场热烈又刺激的爱情旋涡,完全不顾及世俗的眼光和道德的约束。 3月3日晚上,李某提议去偏僻的郊外,说那里安静又浪漫。张某欣然答应,两人开着车来到了郊外。在车内,他们再次沉浸在激情之中,完全没意识到危险正悄悄降临。 激情过后,李某突然脸色煞白,身体开始不受控制地抽搐起来。 张某一下子慌了神,她赶紧对李某进行简单的施救,用手拍打李某的脸,试图让他清醒过来。 可就在这时,一个可怕的念头在她脑海中闪过:要是被人发现他们这种不正当的关系,自己以后可怎么办? 她看着抽搐的李某,犹豫了片刻后,竟然做出了一个让人痛心疾首的决定。她没有拨打120急救电话,而是慌慌张张地拿走了李某的手机,然后匆匆离开了现场。 她以为这样就能掩盖一切,可40多分钟后,当有人发现李某时,他已经没了气息。3月12日,李某的尸体被正式确认,经过鉴定,是心脏病急性发作致死。 李某的家属得知这个消息后,悲痛欲绝。他们怎么也想不明白,好好的一个人怎么说没就没了。 在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,他们认为张某有不可推卸的责任,于是向张某索赔48万余元。 张某听到这个索赔要求后,她吓觉得自己只是太害怕了,并没有想害死李某。 双方各执一词,争论不休,最后只能对簿公堂。 一、张某与李某的不正当关系是否影响责任认定? 张某与李某保持不正当关系,这明显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。 虽然不正当关系本身不是导致李某死亡的直接原因,但这种关系的存在会影响对张某行为性质和责任程度的认定。 因为不正当关系往往伴随着一些非正常的行为和心理状态,在判断张某对李某发病后的注意义务时,这种特殊关系会让张某承担比普通关系更高的注意义务。 张某明知这种关系不被社会所认可,却依然深陷其中,在李某发病时,她本应基于一般的道德和善良风俗,积极履行救助义务,但她却因害怕关系暴露而选择逃避,这无疑加重了她的过错程度。 二、张某对发病的李某是否有救助义务? 根据民法典规定,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 在李某发病时,张某与李某处于相对封闭的空间内,张某是唯一能够及时对李某进行救助的人。 从法律上的先行行为引起救助义务的角度来看,张某与李某发生关系这一先行行为,使得李某处于一种相对危险的状态,张某就因此产生了对李某的救助义务。 张某没有履行这一义务,反而拿走李某手机离开,导致李某错过最佳救治时机,最终死亡。 张某的这种不作为行为与李某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,所以张某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 三、李某自身过错如何认定? 李某明知自己患有心脏病,却仍然与张某进行剧烈的性活动。 从主观上来说,他应当预见到这种行为可能会引发心脏病发作,但他却过于自信地认为不会出现问题,或者存在一种侥幸心理。 根据民法典中关于过错责任的规定,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,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。 在这起事件中,李某自身的过错是比较明显的。他的这种不谨慎行为,大大增加了心脏病发作的风险,对死亡结果的发生起到了主要作用。 四、张某会受到怎样的处罚? 经过审理认为,张某与李某保持不正当关系,这本身就违反了公序良俗。而且,在李某发病的时候,张某对他有注意义务,她的不作为存在过错。 但是,李某明知自己有心脏病,还和张某进行剧烈活动,自身也存在很大的过错。 最终,一审判决张某承担15%的赔偿责任,赔偿137043元,李某自担85%的责任。 张某不服上诉,二审维持了原判。 张某为了自己那点私欲,和李某搞不正当关系,结果闹出这么大的事。她在李某发病时的表现,真的太让人心寒了。 李某明知道自己有心脏病,还和张某做那种剧烈的事,这不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吗?他难道就没想过万一出事怎么办? 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? (来源:极目新闻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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