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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嘉兴,有钱小伙子约女网友开房,两人一住就是好几天,男子大手一挥花6万给姑娘买

浙江嘉兴,有钱小伙子约女网友开房,两人一住就是好几天,男子大手一挥花6万给姑娘买了钻戒,又花5000元给她买了奢侈品耳环。没想到,没过多久,姑娘收完礼后就和别人谈恋爱,这让男子很是气愤,觉得被耍了,要求姑娘把钻戒还回来!姑娘觉得他玩不起,拒不退还,两人直接闹上了法庭!


浙江嘉兴,这名男子平日里经济条件尚可,日常喜欢通过网络结识异性。一次线上聊天,他认识了这名女子,两人线上交流一段时间后,敲定线下见面。初次碰面之后,双方直接入住酒店,接连共同生活好几天。

相处的这段时间,男子觉得两人沟通顺畅,各方面契合度很高,心里十分满意。为了拉近彼此的距离,他专程前往奢侈品门店,买下一枚价格 6 万元的钻戒,紧接着又选购价值 5000 元的品牌耳环,一并交到女子手中。送出贵重首饰的时候,男子并没有和对方口头约定婚约,也没有留下文字说明送礼附带条件。

原本男子以为这份投入能够稳固两人的关系,可没过多久,他偶然发现一个无法接受的事实。这名女子并没有专一和自己交往,私下还和其他异性保持亲密接触。突如其来的发现让男子难以接受,在他看来,自己拿出重金表达诚意,换来这样的结果等同于被人戏耍。

男子主动找到女子协商,明确提出要求归还钻戒和耳环。可双方沟通时矛盾彻底爆发,女子并不认同男子的说法,直言交往本身你情我愿,礼物是对方自愿赠送,不能因为后续产生矛盾就索要回去,还指责男子心胸狭隘、玩不起,坚决不肯归还两件首饰。

几番沟通都没有任何转机,男子不甘心平白损失六万多元财物,整理好消费凭证、聊天记录等材料,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,希望通过司法途径,判令女子返还全部首饰。

我觉得这件事很容易引发网友两极分化的讨论。不少网友站在男子这边,认为女子同时和多人交往,存在欺骗性质,贵重首饰理应退回。

也有一部分网友表示,礼物属于自愿赠送,成年人应当预见感情存在变数,不能相处不顺就随意反悔。两种看法其实都掺杂个人情绪,并不完全契合法律评判标准。

案件进入庭审阶段,男子在法庭上提出,赠送首饰是以稳定交往、发展长期关系作为前提,属于附义务赠与。女子没有恪守专一交往的默契,等同于没有履行对应的义务,理应返还财物。

面对男子的诉求,女子给出了不同说法,首饰属于对方自愿无偿赠送,不存在任何附加条件,两人既没有订婚,也没有商讨结婚事宜,对方无权事后要求返还。庭审过程里女子一度表示愿意归还钻戒,但男子怀疑对方归还的不是当初送出的那一枚,双方再次产生分歧。

审理案件的法官结合全部证据,梳理清楚了本案核心争议点。首先财物已经完成交付,首饰所有权转移到女子名下,普通赠与完成之后,赠与人无法随意撤销。

法院同时说明,单纯维持恋爱、亲密交往这类人身性质的关系,不能够作为赠与附带的义务。如果随意将感情交往当成附加条件,很容易造成情感交易化,违背公序良俗。除此之外,这枚钻戒并不属于彩礼,男子送礼时没有表达缔结婚姻的想法,自然不能适用彩礼返还相关规则。

综合全部事实与法律条文,法院最终作出判决,驳回男子全部诉讼请求。这意味着男子无法通过官司拿回送出的钻戒和耳环。

很多人看完判决难以理解,觉得判决不够公平。我判断大家忽略了一个关键细节,如果送礼时明确是以结婚为目的,保留完整聊天记录佐证,这类大额贵重物品大概率有机会追回。仅仅为了维系短期交往自愿送礼,风险全部需要赠与人自行承担。

这件案子也给所有人带来现实提醒,成年人在异性交往中需要理性消费,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安排开销。不要试图依靠重金送礼绑定一段关系,感情无法用财物交换。送出贵重物品前也要明白,没有书面约定的情况下,想要追回的门槛很高。

对此,你们有什么看法,欢迎评论留言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