跟抢一样!湖南湘潭,女子与朋友一起在国庆节假期前一天打顺风车回老家,上了车司机就让她们俩先交60元高速费,她们当时想早些到家,想着节日高速免费还未开启就给了。谁知司机半路又接他人,故意拖延到高速实施免费才上高速。女子让司机退还60元高速费。可司机辩称:是给司机免高速费,而不是给乘客!坚决不退。女子向平台投诉司机违规收取高速费,可对方回复未违规。女子怒了,直接将此事向一媒体栏目投诉,才退还了60元。此事曝光后,有网友说自己也遇到过,司机没高速费就要加感谢费!
9月30日晚上,张女士和朋友在平台预约了一趟顺风车,准备从湘潭回益阳老家。
刚上车,司机就直接亮出收款码,硬性要求两人各付30元高速费,合计60元。
两人知道高速免费还没开启,到她们回家心切,就想花高速费也认了,两人就直接扫了码付了钱。
可接下来的行程,让两位乘客越坐越憋屈、越想越生气。
随后司机又跑到别处去接人,东绕西绕的,就是不上高速。
司机拉着她们乱转,中途故意以电车需要充电为借口,在服务区硬生生停留半小时,行驶途中还刻意压低车速。
司机费尽心思拖延时间,就是为了熬到10月1日凌晨高速免费时段再下高速,才正常车速行驶。
原本100多公里的路程,正常2个小时就能抵达,硬生生被拖成5个多小时,张女士一路疲惫不堪,心里满是无奈和窝火。
张女士认为,既然高速已免费、没产生任何通行费用,理应退还提前收取的60元。
她对司机说出自己的想法,想协商让司机退还60元。
谁知司机态度十分强硬,坚决不肯退钱,还理直气壮地辩解:高速免费是国家给车辆的福利,跟乘客没半毛钱关系!
到凌晨1点多才到家,张女士想着半夜三更的,也不敢惹怒对方,怕有危险,也就不再理论。
可回到家,她越想越气,立刻向平台投诉,认为高速已免费,司机还另收高速费不合理,违规!
可平台态度十分敷衍,直接判定司机没违规。
乘客不甘心,申请人工介入复核,结果平台不仅没在承诺的24小时内联系处理,还直接草草结案,依旧认定司机无责。
张女士不甘心,将此事向媒体投诉,希望帮她讨回60元不该花的钱。
记者介入后,平台态度立马就变了,他们称该车主违规收取高速费的事已核实属实,已对他进行处罚,限制其接单。
同时向张女士表示歉意,并退还了60元高速费。
随着网友曝光,大家才发现这种乱象根本不是个例。
全国各地多名乘客纷纷爆料,国庆期间乘坐顺风车,不少司机明知高速免费,依旧变相收费。
有的直接索要高速费,有的换个名目收取70到80元不等的“国庆感谢费”,不额外加钱就拒单或者故意拖延行程,借机收割乘客。
《民法典》第509条: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。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,根据合同的性质、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、协助、保密等义务。
张女士与顺风车司机之间属于民事合乘合同关系。高速费的收取前提是实际产生该笔费用。
司机为蹭免费政策故意拖延时间,最终全程没有产生高速通行费,继续占有事先收取的60元高速费,违背诚信原则,属于没合法依据占有钱款,应当退还。
司机所谓“高速免费是给车辆,不是给乘客”的说法,没法律依据。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10条: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。
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,有权获得质量保障、价格合理、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,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。
司机中途私自接其他乘客、故意绕路拖延,也没有事先征得乘客同意,属于没有按照约定履行运输义务,侵害乘客公平交易权。
顺风车平台作为网络交易平台,制定了平台规则,承诺对违规收费司机进行处理。
在乘客投诉初期,平台没履行承诺,错误判定司机无违规。平台有义务监管入驻司机,及时处理乘客投诉。
如平台明知司机存在违规收费乱象却长期不采取有效管控措施,需要承担相应责任。
平台规则很完善,但缺乏实时监控和强制约束力,对司机变相收费、恶意拖延行程的行为,没预警和拦截机制,违规成本极低。
想要彻底杜绝这类乱象,平台必须升级监管机制,严查隐形收费行为,加大违规处罚力度,用严格的管理守住出行底线,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信源:观察者网 2026-10-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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