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奔驰电动车续航“腰斩”引换修争议,车主与4S店各执一词

五年前花近50万买的奔驰EQC电动车,电池续航竟只剩一半,4S店不仅拒绝换电池,还称“没这政策”。当初销售又给了车主什么

五年前花近50万买的奔驰EQC电动车,电池续航竟只剩一半,4S店不仅拒绝换电池,还称“没这政策”。当初销售又给了车主什么承诺,车主为何执意要求更换电池?

事件经过

近日,来自杭州车主的胡先生向媒体反映,其在2019年花费近50万元购买了一辆奔驰EQC电动车。面对记者的镜头,胡先生表示,购车时销售明确承诺“8年16万公里质保,若电池电量低于70%,将免费更换电池”。然而,最近胡先生发现车辆续航能力大幅衰减,满电状态下仅能行驶约210公里,较初始的450公里续航缩水超过一半。

发现问题后,胡先生立即将车辆开至奔驰4S店,要求按照销售承诺更换电池。然而,4S店却以“续航衰减与用车环境、驾驶习惯等多种因素相关”为由,拒绝了他的更换电池请求,仅提出维修方案。4S店工作人员表示,电池衰减是正常现象,通过维修可以恢复部分性能,但无法达到新车标准。胡先生对此方案表示强烈不满,认为销售承诺在先,且车辆续航衰减程度已远超正常范围,坚持要求换新电池。

4S店反馈:政策未明确,需核实承诺真实性

面对胡先生的质疑,4S店进一步回应称,奔驰官方并未出台“电量低于70%免费更换电池”的统一政策,且涉事销售已离职,其承诺的真实性需进一步核实。4S店表示,将联系奔驰中国官方,确认是否存在相关政策,并根据调查结果为车主提供解决方案。

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奔驰汽车中国官方客服,客服表示:经查询,奔驰官方并未发布“电量低于70%免费更换电池”的政策,但会结合车辆检测结果,为车主提供合理的维修或更换方案。客服还对给车主带来的不便和困扰表示歉意,并承诺将加强与经销商的沟通,确保车主权益得到保障。截至媒体报道前,双方均表示将进一步沟通,争取妥善处理此事。

那么问题来了,面对车续航“腰斩”的奔驰EQC电动车,车主要求更换电池的诉求,能否得到法律方面的支持吗?

律驰驾道观点

奔驰电动车续航争议的法律焦点分析

近日,杭州车主胡先生因奔驰EQC电动车续航能力“腰斩”而要求更换电池,却遭4S店拒绝,双方各执一词,引发广泛关注。本案涉及消费者权益、销售承诺效力、质保政策解释等多重法律问题。下文将围绕这些焦点展开观点论述,以期为类似纠纷提供参考。

一、销售口头承诺的法律效力问题

争议焦点:销售人员承诺的“8年16万公里质保,电池电量低于70%免费更换”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?
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条规定,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、性能、用途、有效期限等信息,应当真实、全面,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。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若构成合同内容的一部分,且消费者基于该承诺作出购买决定,则其应具有法律效力。然而,实践中口头承诺的举证难度较大。本案中,涉事销售已离职,若车主无法提供书面合同、录音、聊天记录等证据,其主张可能难以得到支持。建议消费者在购车时务必要求将销售承诺书面化,并保留相关证据,以避免日后纠纷。

二、电池衰减的认定标准与正常范围界定

争议焦点:续航从450公里降至210公里是否属于“电池电量低于70%”,以及衰减是否超出合理范围?

电池衰减是电动车的普遍现象,但法律上需界定何为“正常衰减”。

目前,我国尚未出台统一的电动车电池衰减国家标准,行业通常参考《汽车三包规定》和厂家质保政策。奔驰官方若未明确“电量低于70%”的检测标准,则争议焦点集中于技术认定。车主主张续航“腰斩”已远超正常范围,但4S店以“用车环境、驾驶习惯”为由抗辩,凸显了衰减原因认定的复杂性。因此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的介入至关重要,若检测结果显示电池容量确低于70%,且非车主使用不当所致,则车主诉求应得到支持。

此争议也反映了电动车行业监管的滞后性,亟需出台更细致的电池衰减评估规范,以保障消费者权益。

三、质保政策与销售承诺的冲突解决

争议焦点:当销售承诺与官方质保政策不一致时,应以何者为准?

《民法典》第四百六十六条和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,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,应当依据诚实信用原则,结合合同目的、交易习惯及合同相关条款,确定争议条款的真实意思。依据《民法典》关于合同解释的规则,当销售承诺与官方质保政策存在冲突时,具体、明确的销售承诺应优先于格式化的官方质保政策。这是因为销售承诺直接影响了消费者的购买决策,商家应承担相应的履行责任。

法律在处理质保政策与销售承诺冲突时,应倾向于保护消费者基于销售承诺而产生的合理信赖。商家应确保销售承诺与官方政策的一致性,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,以避免纠纷。

四、消费者权益保护下的救济途径

争议焦点:车主在电池续航严重衰减的情况下,是否有权要求更换而非维修?
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四条规定,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,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、当事人约定退货,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、修理等义务。若电池衰减被认定为“质量问题”而非正常损耗,车主有权要求更换。本案中,4S店仅提出维修方案,但维修后“无法达到新车标准”,这可能无法根本解决续航问题。车主若能证明车辆存在设计缺陷或批量性问题,则可依据《产品质量法》主张权利。消费者还可通过投诉至市场监管部门、寻求媒体曝光或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权。

综上所述,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销售承诺的效力、电池衰减的认定、政策冲突的解决以及消费者救济途径。这些焦点不仅涉及具体法律条款的适用,更折射出电动车行业在快速发展中面临的规范短板。建议消费者强化证据意识,厂商明确质保标准,监管部门完善技术规范,共同推动行业诚信与公平。对于胡先生而言,若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销售承诺且电池衰减超出合理范围,其更换电池的诉求有望得到法律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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