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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让一个运营主动辞职了,原因让我很纠结。他95年的,来公司两年半,负责抖音和小

今天让一个运营主动辞职了,原因让我很纠结。他95年的,来公司两年半,负责抖音和小红书,月薪14000。能力很强,把公司账号从0做到了20万粉丝。上周发现公司主号增长放缓,但他个人抖音号同期涨了8万粉,内容跟公司高度重合。同样的产品、同样的拍摄风格。更关键的是,他个人号挂的公司产品链接,用的全是自己的分销链接。本该进公司账面的钱,被他截流了。找他聊,他很坦诚。说大环境不好想留后路,公司分成太低,他只是"合理利用资源"。粉丝是他做的,内容也是他拍的,业余时间经营个人号,不算违规。从法律上讲,确实没签竞业协议。但从情理上讲,用公司的产品、场地、甚至上班时间构思的内容,最后把流量导到自己那里,这算什么?最后给了两个选择:注销个人号留任,或者辞职。他选了后者。走的时候说了一句:"老板,现在的年轻人,谁还没个Plan B呢?"这句话把我问住了。朋友们,员工在职期间做个人号,算不算损害公司利益?你接受员工有"Plan B"吗?